1.项目编号:ZJZH
2.项目名称:龙游县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龙洲路改造提升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98万元;
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78 %(暂按5500万元计算,最终以施工图阶段财审中心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为计费基数)。
注:超过最高限价或费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或②+③(建筑+市政)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三、电子评标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8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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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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