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明珠大酒店及碧花园餐厅提供海鲜、冻品类(冻品类内容包括冻鱼,冻海鲜,冻鸡副,冻鸭副,冻猪副,冻羊牛,冻品包装类等;鲜活海鲜类内容包括鲜活鱼类,蟹类,虾类,贝壳类等品种)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现通过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取2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项目总预算(含税):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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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排名 |
配送餐厅 |
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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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服部(明珠公司)海鲜冻品(建组)项目 |
第一中选供应商 |
明珠大酒店 |
1500 |
2年 |
两家中选供应商互为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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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选供应商 |
碧花园餐厅 |
100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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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2500 |
注:1、项目需求清单为不含税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本项目分为AB类清单,分别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97.5%。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
4、招标人在合同期内如因业务调整,需调整或终止部分配送区域的海鲜冻品类食材采购,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充分考虑到此类经营风险,同时不能视招标人违约,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5、在合同有效期内,两名中选供应商互为备份,招标人有权在所有框架合同不超过预算总金额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框架合同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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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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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碧花园餐厅 |
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103号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1)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提前1日将订单以邮件、钉钉、企业微信、金蝶系统等方式发送给中标人,中标人收到订单后在1小时内进行回复确认,双方核对无误后,中标人在收到订单后第二个自然日7点至9点之间(结合招标人餐厅实际需求)完成配送。 (2)在突发或紧急情况下,招标人有临时供货要求的,中标人须全天24小时内随订随送,并在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送。 (3)无论招标人每次订单配送量无论多少、距离远近,中标人均须按要求按时为招标人供货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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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珠酒店 |
广州市白云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含网站)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202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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