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青海省高速公路大跨径桥梁永久观测点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检测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青海省高速公路大跨径桥梁永久观测点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备,技术要求与指标详见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标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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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采购范围 |
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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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光电式位移监测设备、无源红外靶标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设备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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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倾角计 |
2.2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
2.3交货地点:青海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需求且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具有功能及用途相近的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①免费提供不少于10天的现场指导及技术培训;②所有传感器及设备需满足安装相关要求,安装所需支架、保护罩等由供应商配备,不另行计算费用;③所有设备传感器支持4G通讯,可与甲方数据平台数据直连,提供设备接口和开发协议,与甲方数据平台直连所需开发工具由供应商提供,不另行计算费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供应商可参加本项目上述2个标包的采购活动,且允许成交的标包数量为2个。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8月 18 日至2025年08月 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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