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南北两山“省门第一道”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维修改造及绿化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农经〔2025〕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南北两山生态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及市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EPC+O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南北两山“省门第一道”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维修改造及绿化项目(一期)EPC+O
2.2建设地点:涉及永登县、安宁区、城关区三个片区
2.3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曹家沟泵站1座、改造泵站10座、改造上水压力管道33.61千米、改造田间主干管网23.48千米、改造田间配套设施2579亩、改造引大调水渠0.7千米、配套建设信息化控制系统等。
运营管护内容为:该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及兰州市绿色通道上水管理所管理的六、七、八、九泵站和北大门景观一、二、三泵站的运行维护(含曹家沟水库的运行值守,引大调水渠道、隧洞、管道共计28km的巡查、巡护),21039.5亩公益林地(其中:城关区2905亩、安宁区13540.5亩、兰州市绿色文化博览园管理处3000亩、兰州市大砂沟实验林场1594亩)的绿化管护(包括清淤复整、苗木补植、枯死木清理、林木修剪、田间管网维护、灌溉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护林防火等)。
2.4估算总投资:6624.45万元
2.5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及市县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204日历天(含运营管护期)
建设工期: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3月31日
运营管护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管护),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和总承包项目管理,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
(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安装。
(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新建曹家沟泵站1座、改造泵站10座(其中永登县4座、安宁区4座、城关区2座)、改造上水压力管道33.61千米(其中永登段6.18千米、安宁段19.83千米、城关段7.6千米)、改造田间主干管网23.48千米(其中永登段4.9千米、安宁段10.89千米、城关段7.69千米)、改造田间配套设施2579亩、改造引大调水渠0.7千米、配套建设信息化控制系统等。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运营管护部分:包括全部建设内容及兰州市绿色通道上水管理所管理的六、七、八、九泵站和北大门景观一、二、三泵站的运行维护(含曹家沟水库的运行值守,引大调水渠道、隧洞、管道共计28km的巡查、巡护),21039.5亩公益林地(其中:城关区2905亩、安宁区13540.5亩、兰州市绿色文化博览园管理处3000亩、兰州市大砂沟实验林场1594亩)的绿化管护(包括清淤复整、苗木补植、枯死木清理、林木修剪、田间管网维护、灌溉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护林防火等)。
2.9质量要求:
2.9.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本项目施工图满足施工需要、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9.2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9.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9.4运营管护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兰州市南北两山林地管护运行定额(试行)》的三级管护标准及相关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4投标人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资质要求:
3.6.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运营管理单位要求: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运营资源和良好的运营团队的企业(注: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人员要求:
3.7.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20年8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20年8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7.3设计负责人须具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20年8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7.4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及以上证书,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7.5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近五年(2020年8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7.6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拟派的施工员、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7.7投标人拟派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中标后不允许更换(人员数量根据项目需求自行配置)。
3.8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8月至今)承担过类似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运营管护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2025年08月2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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