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21 17:00:00
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
材料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八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桩材料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产业承接平台项目
工程名称: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八标段项目
工程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街道
建设单位: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总价:7092.21万元
合同总工期:预计2026年12月竣工
工程简介: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八标段工程包括新建苏墅河闸(1×6m钢坝)、园区44号河闸(2×8m双孔升卧门)、千金塘闸(2×10m双孔升卧门)、西江塘闸(2×12m双孔升卧门)4座口门建筑物及加固通园河闸(1×4m升卧门)1座口门建筑物,苏墅河闸至西江塘闸段苏申外港线北岸,实施堤防总长约1.85km,护岸总长约1.43km,防汛道路(含巡堤道路)约1.69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
3.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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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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