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303线天峨向阳镇至和平屯路段(K450+000~K454+000、K456+000~K457+000)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303线天峨向阳镇至和平屯路段(K450+000~K454+000、K456+000~K457+000)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25】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303线天峨向阳镇至和平(K450+000 ~ K454+000、 K456+000~ K457+000)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25〕25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S303线天峨向阳镇至和平屯路段(K450+000~K454+000、K456+000~ K457+000)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天峨县境内项目分两个路段,第一段起点桩号K450+000,位于河池市天峨县向阳镇消防队门口附近,终点桩号K454+000,位于河池市天峨县巴象村附近,路线长4.000km;第二段起点桩号K456+000,位于河池市天峨县向阳镇加朗村丹峨高速加朗隧道顶附近,终点桩号K457+000,位于河池市天峨县向阳镇加朗村路口附近,路线长1.000km。路线全长合计5.000km。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7.5m,横断面为0.5m,土路肩+0.25m硬路肩+2*3.5m行车道+0.25m硬路肩+0.5m土路肩,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2建设地点:河池市天峨县境内
2.3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控制价上限为581.452943万元,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为: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安拆1座,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499.68m³,新建C20混凝土边沟203.8m³,C20混凝土修复损坏边沟254.4m³,C20混凝土边沟内墙加高及修复96.7m³,新建C20混凝土挡土墙178.9m³,新建C20混凝土路肩墙237m³,加高C20混凝土路肩墙401.6m³,水泥稳定类基层6671㎡,1.5cm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含骨料除尘加热)6671㎡,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厚6cm)41031m2过渡段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均厚7.79cm)750㎡,水泥混凝土面层(厚28cm,fr=5.0MPa)1481㎡,多锤头碎石化旧水泥混凝土面层(厚28cm)6672㎡,钢护栏2748m,路面标线2792.7㎡,拆除波形梁护栏2848m,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有效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有效资质)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由部审核、审批的公路工程施工从业企业资质,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的公路工程施工从业企业资质不做该项要求)
(3)业绩要求:具有在最近5年中(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20年7月1日算起至今)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5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注:①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内容应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一致。②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提供合法分包的业主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相关)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时间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5日00:00时至2025年09月08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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