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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环卫城乡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15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三元区环卫城乡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FJ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7991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79914.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三元区环卫城乡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1

2079914.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适用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合格的投标方可从2025年 8月15日至2025年 8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8: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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