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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女儿湾岸线旁2号地使用权招租竞标招租公告
日期:2025-08-15 收藏项目
一、招租标的本次标的###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女儿湾岸线旁2号地使用权招租,出租范围土地面积约为********亩(现状交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切费用由投标人、中标人(承租人)自行承担。投标时表示完全接受地块现状。二、项目概况1、招租要求:********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需提供验资报告或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公司****公司有合同纠纷的不具备此次投标资格)。(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对租赁区域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配备足够的设备器材,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合法经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承租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4)相关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5)租赁期间,若出租人因项目建设等需要使用时有权无条件无偿收回相应出租的土地,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等要求,并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个月内向出租人交回所租赁的土地。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按实结算,经出租人确认后,无息退还承租人其已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用途为:综合利用。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改变承租各宗地的用途。相关地块的用途方案及相关实施方案需报出租方审批,相关地块的用途方案及相关实施方案未经出租方批准同意或方案同意后6个月内承租人未投资到批准方案总金额的10分之2,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土地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主经营,其一切债权债务和民事或刑事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2、租赁期限:5年(起租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3、租赁资产的实物现状:见附图4、租金:起租价为第一年年租金总价人民币********元/年(含税)。最终以最高举牌报价作为租金中标价。年租金第1年按中标价格,第二年起每年按上年度年租金3%递增。(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通讯费、水电费及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应由承租方负担的费用。本项目租金一年一付,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书》后,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清第一批次的租金,在当年度租期最后一个月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承租资格。起租价组成如下表:序号项目名称用途面积年租金总价     (万元)备注1绿化用地综合利用******** 年单价为2000元/亩2沙滩用地综合利用******** 年单价为2000元/亩合计******** 5、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租金总额支付收取,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的方式提交。(于签订租赁合同前缴清,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承租人交还承租土地且无拖欠任何租金、费用、违约金等的情况下无息退还)。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特别说明:如遇到政府征用或政策性征用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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