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辽宁鞍山岫岩二期15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境内北部,总装机容量150MW,计划安装24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风电塔筒由18台钢混塔和6台桁架塔组成,其中钢混塔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制造安装公司风电装备公司供货。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询比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为风电装备公司辽宁鞍山岫岩二期150MW风电项目所需采购预应力钢绞线,包括原材料、设计费、制造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安装指导、调试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项费用。
3、本次询比采购预应力钢绞线,物资数量及规格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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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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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应力钢绞线 |
1860MPa 1x7φs15.2, 16束*20根 |
常规 |
837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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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37 |
吨 |
4、交货时间:分批分次供货,合同签订后10日内
5、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安装机位点,具体送达地址以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标的为风电混塔预应力钢绞线相同的有效业绩,提供2个近3年内(2022年7月-2025年7月)内的供货合同(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供应商需提供竞价询比标的同类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
3、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附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供应商公司成立于2022年之后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国家信用平台中近三年内无严重的违法失信、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 8月22日16:00前(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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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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