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4.8221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6.8318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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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标的金额(元) |
数量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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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州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工程 |
2968318 |
1项 |
建筑业 |
29683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由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由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人信用记录的(由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其他资格要求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提交响应文件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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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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