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互助县市政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8700000
最高限价(元):8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互助县市政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互助县市政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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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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