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 2、项目名称###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地点###市第二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各包段采购设备: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一包 1 除颤仪 台 1 2 监护仪 台 2 3 可视喉镜 台 1 4 车载心电图机 台 1 二包 1 彩超可视人流诊疗系统 台 1 ********采购内容: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及质保服务。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设备免费原厂保修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②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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