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877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玖拾捌万零捌佰柒拾柒元伍角捌分(¥980877.58元)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拟对2025年望亭镇幸福河湖建设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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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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