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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总医院迎新街、烧伤等院区监控及广播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太钢总医院迎新街、烧伤等院区监控及广播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太钢总医院迎新街、烧伤等院区监控及广播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GT20 1.3招标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对太钢总医院迎新街、烧伤等院区监控及广播进行建设采购及安装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销售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他要求:提供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承诺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投设备(不含电源线、辅材等)品牌应为社会主流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海康威视、大华、霍尼韦尔等品牌)并提供所投设备品牌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 ②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设备兼容各院区原有前端设备,且支持1)不同类型和模式录像规则:时间、事件、报警、手工触发和持续录像等;2)快速定位查找所需的录像资料:时间、日期、报警事件、设备类型、通道编号。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5时30分到2025年08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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