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文水县胡兰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项目,已由文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关于文水县胡兰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 复《文审管投资发〔2024〕1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文 水县财政解决,招标人为文水县兴文城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7290.0 m²,总建筑面积约46190.0 m², 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34580.0 m²,包括安置住房4幢建筑面积29902.5m², 商业用房2916m²,酒店公 寓1300m,其他配套用房461.5 m²;地下建筑面积11610.0 m²,包括地下储藏室3000 m²、地下车 库8610.0 m²;配套公辅设施。此外,包含用地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卫消防、 采暖通风、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燃气工程、电梯,以及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综合管 线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文水县胡兰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项目的初步 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阶段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施工期 间的技术服务等; 2.3总投资额:19981.33万元; 2.4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文水县财政解决; 2.5建设地址:文水县胡兰大街与兴华南路东北角; 2.6服务期限: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1第1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7290.0 m²,总建筑面积约46190.0 m², 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34580.0 m²,包括安置住房4幢建筑面积29902.5m², 商业用房2916m²,酒店公 寓1300m,其他配套用房461.5 m²;地下建筑面积11610.0 m²,包括地下储藏室3000 m²、地下车 库8610.0 m²;配套公辅设施。此外,包含用地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卫消防、 采暖通风、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燃气工程、电梯,以及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综合管 线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文水县胡兰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项目的初步 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阶段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施工期 间的技术服务等; 2.3总投资额:19981.33万元; 2.4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文水县财政解决; 2.5建设地址:文水县胡兰大街与兴华南路东北角; 2.6服务期限: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1第1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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