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21 17:00:00
江阳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EPC)防火门窗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阳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火门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总面积54353平方米,其中一号公园绿地地块24219平方米(约36 亩),二号文化中心地块30134平方米(约45亩)。一号地块:占地面积24219平方米,其中绿化 用地23008.05平方米,道路及硬化1210.95平方米。二号地块:占地面积30134平方米,容积率 1.43,建筑密度0.22,绿化率0.15;总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其中演艺中心8500平方米(约1000 座席),体育训练馆4500平方米,公共服务中心12000平方米,专题体验中心18000平方米, 地下车库21000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防火门窗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及“附件2:合同范本”,工作承包范围为根据买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完成买方指定范围内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隔声防火门、防火窗及挡烟垂壁等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作;
2.2.2本次招标的防火门窗,其质量及技术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详施工图纸、“附件1:采购清单”、“附件2:合同范本”及图纸会审;
2.2.3计划开始交货(提供服务)日期:暂定2025年10月20日
2.2.4交付(提供服务)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文体中心项目
2.2.5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2.6最高限价:/元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 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提供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时,应提供品牌制造商授权。投标人应具备两年内标的物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标的物业绩;
3.1.4 信誉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1.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由投标品牌制造商授权;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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