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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4#地块清洁能源供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4#地块清洁能源供热配套工程位于滨海大道以西、世纪大道以南。配套范围主要包括地块内6栋居民楼(5#-6#、8#-11#),5栋公建楼(1#-4#、7#),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配套换热站一座(不含土建),居民部分配套安装一级、二级管网、单元立管及户用热计量表计等;公建部分配套至规划红线。本项目热力管道最大管径为DN300,总供热面积为8.39万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 83900平方米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及安装。 7790698.05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GB2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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