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鹿发改审〔2023〕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工程位于温州市中心城区瓯江南岸杨府山涂村,瓯江路以西、会展路(蒲中路路口位置)以东地块,现状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西南侧。
2)、本工程的主要目的是将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从一级A提升至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的设计规模为40万m?/d,变化系数1.3,土建和设备一次性建成。其中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规模:a、河道生态补水:20万m3/d;b、城市杂用水:1万m3/d。
3)、此次为本工程用到的水泵招标,主要是潜水轴流泵、潜污泵以及其配套的井筒、拍门、耦合装置、提升装置、接线箱、按钮箱、综合保护器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货、提资配合设计院完成相应的详细设计、指导安装、质保服务等。
2.2招标范围
提供安全、稳定、可靠运行、节能的水泵设备以及其配套的井筒、拍门、耦合装置、提升装置、接线箱、按钮箱、综合保护器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货、提资配合设计院完成相应的详细设计、指导安装、质保服务等。
2.3供货期:
本项目总供货期 305 天,具体如下:
①提资期:中标结果公示起5日历天(即完成水泵设备设施的提资,配合设计院完成施工图二次设计);
②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0日历天(即完成全部货物的备货,接到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后7日历天内能立即发货进场)。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万元。
2.6 质保期要求: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水泵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已投入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且潜水泵及潜水轴流泵功率132kw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且合同内容须体现潜水泵及潜水轴流泵功率,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潜水泵及潜水轴流泵功率的须提供经使用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经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盖章的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的品牌的制造商业绩视作投标人业绩。注:若使用单位为建设单位的,则提供建设单位盖章证明;若使用单位为具有管理权单位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若使用单位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还须提供委托管理合同证明。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否则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0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