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大风江宁公司生产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7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274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大风江宁千吨级异山梨醇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新建1套千万吨级异山梨醇合成装置、1套包装厂房、变配电间和机柜间,以及配套的外管和公用工程等)的乙供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含基桩工程、前期场平)、工程保修,配合交工验收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8月15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 16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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