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大风江宁生产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7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20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1套异山梨醇合成装置、1套异山梨醇包装厂房、变配电间和机柜间,以及界外管廊和公用工程等配套系统相关的施工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期、竣工验收直至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化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经验(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本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请登录)(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8月15日 14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 16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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