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普陀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评估及质量提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品安全评估包件 1; (002)食品安全示范店评估包件 2; (003)守信超市
评估包件 3; (004)小餐饮质量提升评估包件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堂食品安全评估包件 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估包件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守信超市评估包件 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小餐饮质量提升评估包件 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磋商文件工本费:500.00 元/册,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本普陀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评估及质量提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品安全评估包件 1; (002)食品安全示范店评估包件 2; (003)守信超市
评估包件 3; (004)小餐饮质量提升评估包件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堂食品安全评估包件 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估包件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守信超市评估包件 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小餐饮质量提升评估包件 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磋商文件工本费:500.00 元/册,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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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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