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LN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铁岭市分公司食堂采购能够提供食材(含配送)的供应商,协议有效期2年。
四、招标内容:提供并配送各类食材、水果干调等货物的供应商。
使用范围:铁岭市分公司、铁岭县分公司、昌图县分公司、西丰县分公司、开原市分公司、调兵山市分公司
本项目总预算为954.712万元,费用由铁岭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9包,各包组兼投不兼中。每包产生中标供应商1家,共9家。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组排名第一,则按包组序号从小到大排序确定中标包组,本次招标04包、06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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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采购内容 |
期限 |
年预算 (单位:元) |
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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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铁岭市分公司本部 |
2年 |
226000 |
4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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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昌图县分公司食堂食材 |
2年 |
453600 |
90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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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年 |
679600 |
135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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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最高限价: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单位为折扣(%),本项目各包组拟将最高限价设定为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025年-2027年铁岭市分公司食堂食材(含配送)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配送服务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央(国)企单位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且金额大于20万元/年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发票金额累计合计为准)
(八)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原件备查)。
(九)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十)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食品质量标准、配送要求、包装验收要求等内容,项目标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结算方式及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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