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连云港开放大学自行车棚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28.69438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开放大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工程为连云港开放大学自行车棚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基础、钢结构、混凝
土地面、环氧地坪漆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开放大学自行车棚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开放大学自行车棚改造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
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均以发布公告之后为准: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
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
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
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02月
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
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磋商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承诺;(见
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15 11:00到2025-08-22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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