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TX(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请登录)
3、项目名称:鹤峰县(2025年9月-2026年9月)容美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8.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78.468752(万元)
7、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家服务商对城区绿化进行养护,养护内容为修剪剥芽(含行道树、大树、古树等)、中耕施肥、整地除草、防病除害、树桩绑扎、加土扶正、清枯补植、环境清理、灌溉排涝、应急排险等。属鹤峰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养护管理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包括芭蕉河生态修复工程、政府广场片区、芦笙大厦、九龙广场、生资广场、鹿子峡景观公园、八峰公园、华龙半岛边坡、龙泉路、中坝街、中坝路、连升路、容阳半岛环路、溇水大道(中村大桥至鸡公洞大桥)、金凤路(杨柳潭大桥至观天下)、鸡公洞路、九峰大道(九峰大桥至连升桥)、亲水走廊两岸、满山红大道(满山红隧道出入口至鹿子峡景观公园)、襄阳大道(杨柳潭大桥至马家湾转盘)、中村大桥至交通局亲水走廊、绕城线、张家村连接线、马家湾转盘至垃圾处理厂沿线等绿地范围内的乔木(含行道树等)、灌木、绿篱(含色块等)、球状植物、地被植物、草坪、竹类、攀援植物、露地花卉、水生植物、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及其他绿地,面积约为113989.57平方米,以及甲方指定的临时性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最长不超过二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价格不予调整。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及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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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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