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技术中心2025年度便携式吸烟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技术中心2025年度便携式吸烟机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B20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采购便携式吸烟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书面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交到甲方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设备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原产完整配套的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项目最高限价:¥29.50万元(含税)。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①若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 联合体: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5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22日00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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