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九标段(新建)自卸车租赁(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九标段(新建)自卸车租赁(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T-X。
2.3项目概况:三陵乡(泉眼村、胡家沟村)、石岩镇(民安村)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相关工作内容。
2.4本项目范围及标段划分:机械租赁,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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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租赁时长(月) |
单价最高限价(元/月/台)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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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自卸车 |
前四后八(31 m?) |
30 |
2 |
27000 |
1,620,000 |
含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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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合同执行期间结算金额以实际租赁时长月数×租赁台数×填报的单价计算,租期不足整月按(填报的单价/当月天数)×实际租用天数。 ③最高限价包含设备租赁费、设备调迁费、修理费用和保养费、日常附属油料、含驾驶员、含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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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宁安市三陵乡帽山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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