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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增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增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38,880.4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增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38,880.4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增容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38,880.4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增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增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未按新规定换发新证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养老保险(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4)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 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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