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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4 收藏项目
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项目,现以询价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项目需求

1、投标要求。

(1)车型要求:一汽大众牌迈腾FV7147FADCG、上海大众帕萨特-精英版330TSI-2.0T、上海大众帕萨特-商务版280TSI-2.0T、上海大众帕萨特-尊贵版380TSI-2.0T、上海大众帕萨特-旗舰版380TSI-2.0T等车型均可参加投标。

(2)租赁数量:1辆。

(3)行驶公里数:行驶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

2、服务要求

(1)所提供车型能够满足不同公务需求。

(2)车辆手续齐全,符合道路行驶规定。

(3)所提供车辆内外需整洁干净,无异味。

(4)投标人能保证及时响应租车需求,保证车辆按时交付。

(5)投标人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

3、日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具备提车条件。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投标报价采用形式:本次采购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该项目完成的最终价格。

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充分考虑所有不可预见的情况。该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

本项目拦标价:4.3万元/年,三年合计12.9万元。

    四、付款方式

招标人提车完成后,按季度支付相关租车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具本项目费用发票,招标人按季度付清应付账款。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报价函分别加盖企业公章,且要件数齐备,并于2025年8月19日9: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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