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煤炭加工提质物流运输项目
2.项目单位: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物流运输单位按照甲方下达计划拉运任务量将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煤炭发运至兰州新区热电厂,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红沙梁,兰州新区热电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新区,两地相距约1050公里。
4.本项目采购范围及具体内容:
4.1供应商在遵循合同约定的运输要求和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下,自备运输车辆将采购人采购(销售)的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全程公路汽运。供应商需承接运输线路内的煤炭运输包括车辆配送、装卸搬运、信息反馈、应急预案等全流程煤炭运输服务:
路线1:天宝公司煤场-甘肃能化储运公司煤场;
路线2:天宝公司煤场-甘肃能化储运公司煤场-兰州新区热电厂。
4.2提货要求:我司将以电话的方式提前2日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运输车辆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装车。
4.3送货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点和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5.采购最高限价:
一标段单次最高运输费用(含9%税)为62元/吨;
二标段单次最高运输费用(含9%税)为215元/吨,其中天宝公司煤场-甘肃能化储运公司煤场最高运输费用为62元/吨,甘肃能化储运公司煤场-新区电厂最高运输费用为153元/吨。
响应人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或超过单位项目(一个及以上)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竞价。(注: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
6.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固定单价方式承包,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运输量为准,合同费用包括了响应人实施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运输过程中支付的包装费、通行费、保险费、燃油费、人工费、车辆返空费、汽车运费、亏吨费、到甲方财务挂账等全部费用。
7.费用结算:运输款按月由乙方和甲方核对拉运煤炭数量出具结算单,结算单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开具运输费发票到甲方挂账结算,开具运输费发票时按照甲方出具的结算单金额及数量开具。运输费税率9%,与一票制结算13%的税差由乙方承担,甲方在运输费结算时扣除该部分税差。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80%时,以签订的运输合同价格为基础,下调10元/吨;合同履约率低于50%时,以签订的运输合同价格为基础,下调20元/吨。
8.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或银行承兑汇票。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结算周期按电厂滚动结算,根据电厂给甲方回款进度、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费。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按量发运,造成电厂给甲方考核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运输费结算时扣除。
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0.标段划分:
一标段:路线1
二标段:路线2
11.竞价办法:最低价成交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煤炭物流运输)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并承诺成交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供应商出具非联合竞价承诺和针对合同条款约定的承诺);
5.2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供应商出具证明材料及承诺);
5.3供应商须提供缴纳响应保证金的凭证。
三、车辆要求
1.车辆类型:符合国家环保局规定的国六排放标准车型六轴自卸车。
2.车辆状况:运输车辆应性能良好、车况稳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运输安全。
3.车辆证件:运输车辆需具备有效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
4.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5.车辆监控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安装道路运输监控,确保运输途中司机GPS定位系统处于全程打开状态,并能够链接到供应商设备,实现轨迹偏移、设备异常等报警功能。
四、技术要求
1.物流运输要求:甲方根据电厂需求量向乙方下达派车任务,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运输任务,积极组织运输,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煤炭发运计划,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安全要求:乙方应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施,各环节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司机人员具备驾驶资质、操作证和运营资质。装、卸车时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遵守装、卸车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好煤炭运输,拉运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环保要求:乙方应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环保及地方政府、企业相关要求,运输期间所造成的一切环保责任由乙方承担。
4.途耗处理办法:天宝公司煤炭至各电厂公路运输途耗由乙方承担。按照当期电厂结算价格赔偿甲方煤价款,从当月运费中扣除。
5.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进行价格调整。
6.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运输统计、结算、驻场协调卸车等工作,及时反馈运输车辆装车、运输信息,向甲方报送、核对煤炭日装车发运数量报表。
7.供应商对运输过程负全责,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安全和刑事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承运过程中所带来的连带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要对货车车厢门使用铅封封闭,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无法被随意开启。铅封需采用不易仿制、破坏后无法复原的材料(如金属、高强度塑料等),具备防篡改特性,确保一旦被开启或破坏能留下明显痕迹。施加铅封前,需由发货方、供应商共同核对货物信息(数量、规格、状态等),确认无误后由双方监督施封。铅封编号需准确记录在运输合同、运单、出库单等文件中,随货同行,确保运输全流程可追溯。货物交接时,收货方需核对铅封的完整性(是否破损、编号是否与单据一致),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若发现铅封异常,需立即与供应商沟通并留存证据(如拍照、录像)。
五、响应保证金缴纳须知
1.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六、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以单次元/吨最高运输费用进行报价。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后5天内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八、竞价方式……
九、竞价时间
竞价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3日19:00(北京时间)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2:00(北京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5日12:00(北京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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