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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均禾、龙归分公司能源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5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105-04-02-636118;2507-440111-17-05-173683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均禾、龙归分公司能源技术改造项目(沥滘厂);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均禾、龙归分公司能源技术改造项目(均禾厂、龙归厂)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均禾、龙归分公司能源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均禾、龙归分公司能源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本项目拟在广州净水公司沥滘厂、均禾厂、龙归厂3个净水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拟采用单晶硅630Wp光伏组件(企业标识部分为550Wp彩色光伏组件),光伏总装机容量为8.9MW。3个净水厂光伏发电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
招标内容 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房屋鉴定(包建筑可靠性鉴定及抗震鉴定(如需)等)、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包采购、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包安装、包临时设施、包调试与测试、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包保险、包竣工图编制等]、包控制投资、包报批、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包人工的价格浮动或其他因素调整或浮动、包市场风险、包工程成品保护及产品保管等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及手续等。(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详见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607.450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条件(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3)如投标人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根据2025年4月11日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办理的,则相应要求如下: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如为香港人士,则需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总承包经理的要求。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近5年)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光伏总装机容量大于或等于5.9MW的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光伏总装机容量大于或等于5.9MW的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③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项目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注:若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承担设计任务方或施工任务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8月15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4日 15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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