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集中采购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浙沪皖赣区域所属各项目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报价范围
2.1工程名称:2025-2027年度江浙沪皖赣区域石材集中采购
2.2覆盖区域:江浙沪皖赣
2.3招标内容:石材
2.4本次集中采购有效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有效下单期限为24个月,下单需按照合同附件规定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生产商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实缴资金≥2000万元,注册成立年限≥5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两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效的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标准(详见第二章第二节),如所列标准有差异,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执行期间有标准修订更新的按修订更新标准执行;
3.1.2若为贸易商参与投标,需出具花岗岩生产加工厂的授权书,其加工厂需满足本章节3.1.1的要求。贸易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缴资金≥500万元注册成立年限≥2年,同时提供经销的石材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详见生产厂家资质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标准(详见第二章第二节)。
3.1.3供货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采购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4投标人业绩:
报价人业绩: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需出具近三年(2023、2024、2025)承揽的国家或地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投标文件要求),具有铁路供应合作业绩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3.1.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两年(2024、2025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备实施本集中采购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下载相应包件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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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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