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我司管理范围内的站场、门面等物业项目的智能水电表采购项目;
2.供货内容:具体内容包含智能水表258块(其中公交站场水表81块,门面水表177块),智能电表255块(其中公交站场电表121块,门面电表134块)。
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七个自然日内;
4.预算费用: 17.917万 元(含税);
5.交货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南二环二段615号 ;
6.其他说明: / 。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提供本次比选智能水电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证明或授权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4.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万元的智能水电表(水电表均可)供货合同,提供销售合同和买方盖章的交验证明资料。(附合同关键页和交验证明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有效期以合同甲方签订日期为准)
5.联合体投标。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1)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比选;
(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信誉要求内容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或相关平台查询记录截图作为佐证资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7.与比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 8 月 14 日起至2025年 8 月 21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3: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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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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