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变压器等设备定期巡检、预防性试验服务(第2次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QT30
3、招标内容:充电桩、变压器等设备定期巡检、预防性试验服务。数量:公交公司所属所有场站的充电桩、变压器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中标人接到检测需求时,第一时间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内容,7日内完成检测工作。
8、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所属各分公司场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33767元/年,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企业信誉(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中;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规定,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资质证书,则须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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