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39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8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安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5年2月-2025年7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2月-2025年7月)至少一个月:①缴纳税收的凭证;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且若供应商非南京本地企业,还须提供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物业公司的须提供相关承诺,内容为其中标后30日内获得公安系统认可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并对其合法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9-05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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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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