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 )中水回用工程,已由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交审批投资发【2023】60号文件批准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大类8个子项工程。第一类为水污染治理工程, 其中包括:(1)瓦窑河截污工程1.0万m³/d;(2)饮马河和斜河截污工程0.3万m³/d;(3 )火山河截污工程0.5万m³/d;(4)磁窑河把关工程提质增效工程60000m³/d;(5)西营污 水厂预处理工程2000m³/d。第二类为中水回用工程,其中包括:(1)经济开发区雨水收集 处置和再生利用工程;(2)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厂工程20000m³/d;(3)城镇污水处理厂中 水回用泵站和管网工程15000m³/d;(本次招标内容为西营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5标段,标段(包)内容: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 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施工项目-西营污水厂预处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 单)。 2.3 总投资额:35655.53万元(本次投资2963.246809万元)。 2.4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政府投资。 2.5 建设地点:吕梁市交城县。 2.6 计划工期:298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 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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