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竞谈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衡水市非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单位为衡水高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管委会。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衡水市非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的施工物资加气混凝土砌块、复合保温砌块进行公开竞谈。
1.2竞谈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腾跃街以东,冀衡路以北,中科街以西,长荣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为19142.86㎡,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8376.25㎡,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766.61㎡,中标金额8338.13万元。
项目主要工程包含:12个单体建筑,分别为非遗文化展示区/展厅、非遗文化体验区/体验馆(美食体验、手工艺制造、传统表演艺术欣赏)、非遗传习所/工作室。传统表演艺术类的展演剧场及排练厅,传统手工技艺类的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传统民俗活动类的展演活动场地、小型室内展示空间,以及配套停车场、库房和设备用房等。
2.2竞谈内容:
详见竞谈公告附件三:竞谈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相应投标产品设计、制造、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加工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复合保温砌块的生产能力,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产品质量可靠;供应能力必须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如有需提供2023年-2024年由取得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或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招标物资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附合同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期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同一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竞谈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竞谈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6日上午08:3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1日上午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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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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