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产业园B区智慧工厂项目施工标段行车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5-511502-04-01-3013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芙蓉川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行车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交货地点:五粮液产业园B区(双谊食品工业园区); 2.2本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行车工程(包含配套的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的采购与安装; 2.3交货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设备的供应、场内外仓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特种设备相关手续办理、培训、用户手册、质保期内维修等内容。 2.5本标段投资额:9604100.00元(含税)。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行车工程类似业绩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电动单梁起重机等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5 00:00 至 2025-08-20 00:00 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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