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山湖灌区大泉片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质量安全专项监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3万元。采购单位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输配水工程,整治干、支渠8条,总长12.31千米;配套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站5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建设管理,现场协调、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档案整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2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以及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自(2020年8月1日及以来)承担过水闸或泵站或河道整治或农田水利监理、技术咨询服务、代建(或项目管理)业绩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2025年5月及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6 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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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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