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875.36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位于惠安县峰南村、峰崎村、坑南村、前洋村、梧山村和许厝村6个行政村,建设规模5414亩。项目总投资2875.3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165.6万元,自筹资金709.76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2034042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 (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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