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泵站设施升级改造及灌溉涵闸改造提升二期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泵站设施升级改造及灌溉涵闸改造提升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5]105号
1.4项目法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5招标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与规模:对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泵站设施升级改造及灌溉涵闸改造提升项目的补充和完善,涉及县内25座国有泵站和21座灌溉涵闸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南沱河防汛道路改建及维修总长9.9km,主要建设内容有泵站泵房防渗处理及室内墙面维修、新建管理房及围墙、变压器增容及配电柜改造、新增安全护栏,涵闸闸门及启闭机更新、新建启闭机房、架设供电线路及配套控制柜,铺设3m宽砼防汛道路4.7km,维修3m宽砂石防汛道路5.2km等
2.2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范围
2.5合同估算价:876.646154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
3.1.6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C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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