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5-2026年安全保卫值守服务消防值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5-2026年安全保卫值守服务消防值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1.3招标内容:为做好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安全保卫安保值守工作,昆明分公司拟购买35个局点64个岗位安全保卫服务、1个智慧安防监控值守岗位服务;11个局点11个消防值守岗位服务(11个消防值守岗位服务人员均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服务购买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值守区域内秩序维护;2、车辆、人员、物资进出管理;3、施工现场管理;4、日常消防、安全巡检及安全隐患排查、智慧安防监控室值守;5、日常反恐防范、消防应急处置、防汛应急处置及其它突发事件协助处置;6、消控室消防持证值守服务等。
1.4采购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 7752432.00元人民币(含税),不划分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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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主体 |
含税预估金额(元) |
类别 |
含税预估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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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7230576.00 |
安保值守服务 |
53225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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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值守服务 |
178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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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 |
12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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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521856.00 |
安保值守服务 |
521856.00 |
1.4.1框架协议期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一年含税总费用7230576.00元, 其中安保值守含税服务费5322576.00元(分项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以此计算),消防值守含税服务费1782000.00元(分项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以此计算),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含税持证费用126000.00元(按照预估7人持证计算),实际结算金额以每月考核及据实核算金额为准。
框架协议期内,其中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含税持证费用126000.00元,月持证费用含税价为10500.00元/月(该项费用不参与报价,按照预估7人持证计算。结算按每月每证支付费用1500.00元,每月按照最终持证人数结算)。
1.4.2框架协议期内,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一年含税总费用521856.00元,实际结算金额以每月考核及据实核算金额为准。
1.5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份额100%。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份额执行完成为止。
1.7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辖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安保值守服务月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443548.00元/月(含税)、消防值守服务月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48500.00元/月(含税);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安保值守服务月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43488.00元/月(含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全国范围内安全保卫安保值守服务项目至少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并能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费用结算单据扫描件,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订单或费用结算单据的框架合同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选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应承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在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完成备案。
2.4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安保值守人员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保安员证或有效期内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证(提供承诺书)。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15日8时30分至 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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