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北化工销售公司烷基苯产品陆海联运(集装箱液袋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运输费用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销售的烷基苯从鲅鱼圈港口(或抚顺洗化厂)到华东区域指定的工厂罐区集装箱液袋门到门陆海联运服务。
2.1.2本项目各路线预计运输总量最大为19.7万吨,在项目运行周期内由于资源、市场发生变化,各线路运量不固定,最低运量不固定,具体运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二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各标段线路、预估运输量及最高投标限价见《附件2.报价清单》。
2.3 服务地点:见《附件2.报价清单》。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元/吨,价格包括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等,完成货物从始发地运输至最终目的地的防护、保险、装卸、临储、转场、查验和伴随货物交运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2.6 项目概算:6566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国内水路运输代理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运营线路须覆盖各线路所涉及的区域。(提供书面承诺)
3.4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份化工产品陆海联运(集装箱门到门)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2、2023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和投标人无上述情况的承诺。
3.7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4日17时至2025年8月19日 24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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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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