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精密装备厂1104工房加工中心液压系统维修改造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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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装备厂1104工房加工中心液压系统维修改造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14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精密装备厂1104工房加工中心液压系统维修改造

1.2 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数量

目的

1

精密装备厂1104工房加工中心液压系统维修改造

1项

10台加工中心液压系统恒温控制的修复及改造,恢复正常生产。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询比采购文件的第四章《精密装备厂1104工房加工中心液压系统维修改造采购技术要求》。

1.3工期: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20天。

1.4服务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4工房。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

2.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供2025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注:不动产权证书的产权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容不作要求。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4-6月)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 14日至2025年 8月 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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