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徐州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7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72万元
采购需求:
郑集站、刘集闸站、大庙站、单集站、刘集地涵、丁万河、段西泵站、市区泵站、奎河闸站、大龙湖、不牢河管理所11家单位安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8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供应商须提供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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