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村内太阳能路灯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
最高限价(元):45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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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针对浑南区祝家、李相、王滨、桃仙、东湖、高坎、满堂等涉农街道的村内破损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经排查约有3000盏破损路灯需要维修维护,维修内容主要包括路灯的灯具、灯杆、太阳能板、锂电池等配件的更换。同时,需完成有关村内太阳能路灯破损的信访、平台投诉的应急维修,维修内容同为灯具、灯杆、太阳能板、锂电池等配件的更换。
二、工程量清单及单项控制价(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财政审核定案后,支付到定案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支付到定案额的97%,同时支付质保金3%。
七、验收
(1)验收标准:合格
(2)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及采购程序由采购方组织实施
(3)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本次采购招标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维护费用以更换各个配件的数量和相应中标单价为依据,据实结算,总维护费不大于380万元。
九、施工档案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二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十、施工现场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2)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施工水、电费:
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十二、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肢解、转包、分包项目,若违反此规定,将被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核心团队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更换,对确实因特殊原因更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视情况减轻或免除处罚。
(3)以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4日15时30分至2025年08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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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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