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服务期: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为止。
7、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境内。
8、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9、已成交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10、本项目由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采购结束后由所属单位: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蒙能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11、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如成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到现场提供审计服务,则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和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有权按内蒙古能源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供应商五年内参加本集团各类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采购人也称为询价人,供应商也称为报价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造价咨询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至少具有5年从业经验(以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身份负责过至少1项新建建设规模在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并负责过1项新建建设规模在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建设规模内容的参数页)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合同中无法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则需额外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发的本项目的成果文件或中标通知书中标明项目负责人或业主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拟派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人,至少包含1名注册会计师和2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含项目负责人,一名土建专业、一名安装专业),全部拟派注册造价师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其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全部拟委派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聘用员工(注册会计师除外),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或自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5、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建建设规模在5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和至少1项新建建设规模在5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建设规模内容的参数页)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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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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