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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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SDGP****************056交易进场编号:NY-GC********项目名称:山东######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县泗店镇********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控制价:2107.********万元项目内容:山东######县泗店镇人民政府2025######县泗店镇********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地点###县泗店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    期:2025年12月底前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含)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未被“****网站、 “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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