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经济开发区伏家镇污水管网水毁段修复连通工程已由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局以陇经开经发审〔2025〕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陇南经济开发区伏家镇秀金山河与西滨河路交界处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新建截污主管dn800(钢筋混凝土管)约320m,截污收集口1座,检查井6座,全线基本采用垂直开挖,对破除的路面和盖板进行修复。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或2022-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8:30—2025年8月19日17:30截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4日下午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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