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东方日升集团批准,资金100%自筹,项目业主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园区内关于探头方面的检查测试工作,按要求输出对应检测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
2.2项目地点:①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②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兴科中路23号;③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下洋路5号;④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兴科中路23号1号楼三楼;⑤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新东路1号;⑥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⑦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599号;⑧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水南路1号;⑨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省滁州市铜陵东路325号。
2.3总工期(交期):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东方日升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检验检测服务或计量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计量授权证书或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CMA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R业绩要求:自2022年8月1日起完成过计量检测类似项目3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及项目完成证明等相关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资格。
3.5其他要求:/。
(三)其他: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8 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各投标人均可参与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北京时间9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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