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电子交易)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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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服务要求 |
数量 |
道路泊位分成最高费率 |
超额分成最高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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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吉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家 |
59.7%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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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报价为费率形式报价,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与采购人分成的比例,中标人最终结算费用=停车实收总费用(扣除手续费)*中标费率(含税价),道路泊位分成投标费率报价不得超过59.7%及超额分成投标费率报价不得超过69%,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1 道路泊位分成比例:以2024年3836个道路泊位实收1340万元(2024年道路泊收入1340万元÷2024年道路泊位3836个÷2024年天数356(扣除春节8天,台风影响不收费2天)=9.8元/天/个)为基准,道路泊位分成投标费率报价不得超过59.7%,最终以中标人的投标价格为准。新增泊位按此标准计算总收入。 (1)第一年承诺约定停车费收入不低于实际运营泊位数×日均9.8元/天/个×实际收费天数(当年,以实际发函为准),若实收达不到要求,则中标人补足不足数额; (2)第二年承诺约定停车费收入不低于实际运营泊位数×上一年日均价格(日均不足9.8元/天/个的,按9.8元/天/个计)×实际收费天数(当年,以实际发函为准),若实收达不到要求,则中标人补足不足数额; (3)第三年承诺约定停车费收入不低于实际运营泊位数×上一年日均价格(日均不足9.8元/天/个的,按9.8元/天/个计)×实际收费天数(当年,以实际发函为准),若实收达不到要求,则中标人补足不足数额。 1.2 超额分成:当收入超过当年承诺约定金额的(实际运营泊位数×上一年日均价格(日均不足9.8元/天/个的,按9.8元/天/个计)×实际收费天数(当年,以实际发函为准)),超额部分分成投标费率报价不得超过69%,最终以中标人的投标价格为准。 2、报价时,道路泊位分成费率及超额分成费率,小数点不能超过1位,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本项目采用先服务后结算方法,按月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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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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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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